抖音发布修订版《【鲜花园艺】行业管理规范》(修订版)进行公示。该规则于2022年3月10日公示,将于2022年3月17日生效。

根据公示,该规则管理类别【农资绿化种植】更名为【花卉园艺】;“农资”“花卉快递/花卉仿真/绿色园艺”部分类别资格调整;增加商品名称的要求;调整商品主图要求,增加样图;增加商品类别要求;调整对商品明细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经营花卉园艺类农资、农机/农具/塑料薄膜、花卉快递/花卉仿真/绿色园艺、畜牧/养殖材料的商家,以及推广上述商品的人员。
在商品要求中,标题要求花卉、花卉/绿色植物、果树标题中的“商品名称”应与商品品种一致,无品牌的商品不得随意书写商品品牌;化肥、农药等标准产品的“商品名称”应与实物包装的名称一致。
其中,花的称谓:单头花:品牌名称(非强制性)、多头花及其他材料(包装等。)(多头和组合商品的称谓要根据商品的实际情况设定)。花卉绿色植物名称:品牌品种名称商品名称不得含有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者符号。
果树/行道树/种子/苗木名称:品牌名称(非强制性)、品种名称、商品当前真实状态(商品名称不得含有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肥料等农资名称:品牌名称(非必填)、产品名称、规格(产品名称不得含有与产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
商品主图数量不得少于三张。商品明细要求花卉、绿植、苗木、果树等盆栽产品必须描述产品的基本信息,包括产品的品种、特性,盆栽植物的株高、冠幅、分枝状态,是否包括花盆、开花植物,应描述开花周期和时间范围。商品维护的描述;不得包含“100%发芽”、“袋存”等绝对化描述。
化肥、农药等农业商品应当明确描述产品的基本信息:产品名称、成分含量、产品规格、产品剂型、毒性、保质期、产地、储存方法、产品使用方法等。
对于种子和球类商品,详图需详细显示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或注册号、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和季节、生产经营者和注册地、质量指标、检疫证书编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和信息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