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经营行为,现对《【儿童化妆品产品发布推广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本规则已于2022年4月7日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1日。规则预计于2022年4月21日施行。

抖音电商今日发布关于修订《【儿童化妆品产品发布推广】实施细则》的公告。
通知称,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经营行为,现对《【儿童化妆品发布推广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本规则已于2022年4月7日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1日。规则预计于2022年4月21日施行。
本规范适用于平台上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商家,对应的品类如下:婴儿用品-婴儿护肤品-护臀霜;婴儿用品-婴儿护肤-按摩油;婴儿用品-婴儿护肤品-保湿乳液;婴幼儿用品用品-婴儿护肤-爽身粉/痱子粉/爽身水;婴儿用品——婴儿护肤品——儿童乳液/霜;
婴儿用品-婴儿护肤-婴儿唇部护理/润唇膏;婴儿用品——婴儿护肤品——儿童洗面奶;婴儿用品-婴儿护肤品-婴儿防晒霜/乳液;婴儿用品-婴儿护肤-婴儿沐浴及护肤礼盒;
婴儿用品-婴儿皮肤护理-儿童疤痕护理(非药用);玩具/婴儿车/教育/积木/模型/模拟/过家家玩具过家家玩具。
据介绍,本规范所称“儿童化妆品”是指适合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具有清洁、保湿、爽肤、防晒等功能的化妆品。
产品放行规范要求儿童化妆品只能在本规则第1.1条规定的婴幼儿产品相关类别下生产。禁止生产规定类别以外的儿童化妆品(如玩具),以免误导消费者,造成安全隐患。
获得3C认证的儿童装扮玩具只允许归入玩具/童车/益智/积木/模型/仿真/过家家玩具、过家家玩具类别。产品推广规范要求,儿童装扮玩具同时获得3C认证和化妆品注册的,必须按照备案类别和化妆品要求进行相应推广,不得出现宣传未成年人化妆的内容。
对于违规未按照上述3.1、3.2、3.3、3.4要求发布商品的商户,将按照《商户违规管理规则》针对“垃圾信息”进行处理;
未按照上述3.5要求发布商品的,将按照《商户违法行为管理规则》中“发布禁售商品/信息”进行处理;未按照上述“四、产品推广要求”进行商品宣传的,将按照《商家违法行为管理规定》对商家进行“虚假宣传”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