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抖音电子商务平台用户权益,维护平台绿色健康的交易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精选联盟平台管理规则》、《【发布违禁商品/信息】实施细则》等平台管理规则,制定本规则。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抖音、抖音火山客户端、网页端平台(包括其简化版、极限版等版本),以及上述平台经营者和/或其关联公司拥有或运营的其他平台(以下简称“抖音电商平台”、“平台”)开通商品分享功能的用户。
相关概念:
添加商品是指通过平台功能组件,将商品添加到短视频、直播购物车、创作者的商品窗口,进行商品推广的行为。本规定所称“添加商品”与“购物车拖车”含义相同。
在抖音电子商务平台上开通商品分享功能,以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推广商品的电子商务创作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规定中统称为“电子商务创作者”。
添加商品行为的一般要求:
无论添加的产品来自任何平台,电商创作者添加的产品都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1.创作者在添加产品时发布产品的卖点、推荐、标题等信息时,必须符合《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 《商品信息发布规范》等平台管理规则的要求,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一)含有虚假夸大、超范围描述、虚构商品来源背景、虚假信息等虚假宣传用语的;
(2)使用“国家级”、“最高级”等绝对化用语;
(三)诱导消费者进行私下交易等可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4)超出范围使用“官方”、“授权”、“垄断”等具有类似含义的内容;
比如普通店铺的商品使用“官方”、“授权”的描述;
(5)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禁止的其他信息内容。
2.电商创建者在购物车中添加商品时,商品的促销状态应处于开放状态,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促销,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下架,限制促销。
3.商品必须符合平台限制推广商品和品类的要求,被平台《【发布违禁商品/信息】实施细则》限制且违反平台《发布非约定商品管理规则》要求的商品不能发布。
4.产品标题、主图、详情页、SKU等描述性信息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平台管理规则的内容。
5.商品名称、主图等描述性信息要发布完整,包括商品名称等必要信息,不能缺失。
6.产品任一主画面的清晰度应满足平台要求,画面分辨率不低于600*600(像素)。
7.平台不支持货到付款添加商品,添加的商品需要支持在线支付结算。
8.为保证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平台只开设旗舰店类型的店铺销售易发生交易纠纷的“高风险商品”(包括但不限于知名品牌商品、美妆产品),或者商品为第三方平台自营商品。创建者添加商品时,货源店铺的类型必须符合平台要求。
9.为了保障消费者的交易体验,维护消费者权益,平台有权根据创作者的口碑和认证类型,决定添加到创作者购物车的商品范围、种类和数量。
10.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平台对部分指定产品的推广进行限制。未经平台许可或定向邀请,创作者不得发布限制推广的产品。





